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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辽宁省艺术类招生填报志愿有关规定
[ 录入者:arter | 时间:2007-07-10 17:04:26 | 作者: | 来源:采集所得 | 浏览:25次 ]
2007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或统考专业范围之外参加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各批次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除外)。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分为A、B两段。A段为“211”工程院校和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B段为其它普通类本科院校。A段设一个志愿;B段设2个顺序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第二批为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第二、三批次均设两个顺序志愿,同时设一个服从分配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三个批次的院校。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所报艺术院校(专业)为主,如未被艺术类本科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类本科录取;考生如未被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第一、二批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均在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第三批艺术类高职(专科)在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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