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独录取院校 志愿填报说明 一、填报计划未下达到重庆市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5所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以下简称单独录取院校志愿),不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在高考之前进行,填报时间由区县(自治县)招办自行确定。凡是参加了单独录取院校组织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在区县(自治县)招办领取志愿表进行手工汉字填写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字迹要书写清楚。单独录取院校可以填报一、二两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以填报本科三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必须是参加了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必将填好的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返回区县(自治县)招办。 未参加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填写此表,否则,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是被单独录取院校录取了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二、除单独录取院校本科志愿外,其余高校的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均须在网上填报志愿; 三、四川美术学院的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手工填报在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艺术类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在网上填报志愿。四川音乐学院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手工填报单独录取志愿,其他本专科专业在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见《招考信息》计划合订本。 |